去年證監會公布有關基金經理應如何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以及如何向投資者披露這些風險的新指引,將於8月20日生效。羅兵咸永道表示,限期將至或可能爲基金經理帶來挑戰。該行指,所有資產管理規模(AUM)超過80億港元的基金經理均須遵守,小型基金經理需要從11月開始加入。
羅兵咸永道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合夥人吳美慧表示,基金經理在滿足新要求方面面臨挑戰。這是因為基金經理對於衡量氣候相關風險的最佳定性和定量工具往往缺乏共識。例如,評估氣候相關事件對多樣化資產組合的潛在影響較爲困難。
此外,吳美慧補充,在11月的最後限期之前,小型基金經理將有不到四個月的時間來管理和披露與氣候相關的風險。鑑於時間緊迫,建議資源有限的基金經理可以聘請支援法律、監管及環保、社會和企業管治(ESG)方面的外部顧問。
羅兵咸永道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副總監 Jessica Broomhall 表示,投資基金的分類將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投資策略和投資期限。投資的地理位置、行業、排放水平和管理質量只是判斷是否存在重大氣候相關風險的部分指標。 基金可能需要制定路線圖,確保基金經理能夠掌握所有因素,以便他們能夠做出適當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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