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財經》報道,《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昨日起正式實施,意味深圳作為先行示範區,完全自動駕駛可合法在路面駕駛。 此外,當局更給出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作出規定,當有駕駛人的自動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駕駛技術研發的深圳元戎啟行公司昨日在深圳褔田區9.6公里的路段進行測試,首次採用L4級自動駕駛前裝方案汽車進行全無人路測。報道指出, 該自動駕駛出租車已有超過200個站點,每日在外營運和測試的車輛約有7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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