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Swiss-Asia Asset Management (HK) Limited(Swiss-Asia)並處罰30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監察委託帳戶的買賣活動及備存紀錄方面,犯有內部監控缺失和違反監管規定。
證監會接獲一宗客戶投訴後對Swiss-Asia的內部監控展開調查,繼而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該投訴主要針對Swiss-Asia前持牌代表於客戶委託帳戶內進行的期權買賣。客戶聲稱,在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間,部分買賣的風險遠高於協定,且超出她與Swiss-Asia簽訂的資產管理授權協議的範圍。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Swiss-Asia的內部監控不足,原因是它沒有,適當地監察客戶委託帳戶內的買賣活動,為時約15個月;制定程序確保委託帳戶的操作得到適當的監督;及就其對委託帳戶而進行的合規檢查備存妥善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