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與人民銀行今日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發出徵求意見稿。修訂重點包括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監管要求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複雜程度匹配,有助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並全面修訂計算風險加權資產(RWA)的規則,提升風險敏感性。
當局表示,修訂擬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測算顯示,在修訂後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仍然穩定,沒有大幅波動,有個別銀行會有小幅變化但符合預期。
當局擬將銀行劃分為三個級別,對應不同資本資管方案,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將對照資本監管國際規則,兩者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實施相對簡化監管規則,至於資產規模少於1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則會再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並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企業。
在風險加權資產加權修訂,當局指會改善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例如針對房地產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會依據房產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值比率(LTV),設置多個級別的風險權重。當局亦會限制銀行內部模型使用,完善內部模型,降低內部模型的套利空間。
當局亦首次明確銀行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資本計算標準,參照國際標準,若未能獲得組成理財產品的資產詳細資料,也不能劃分資產所屬分類,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