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0066)公布檢討票價調整機制,維持現行公式,但其中的生產力因素(t),將參考公司「除稅後的香港物業發展利潤」,取代現時的「香港車務營運業務的財務表現」。同時,調整百分比不得超過票價調整機制幅度加減範圍,亦由過往的5個百分點(包括在內),擴大至8個百分點。
t的數值將按香港物業發展利潤而變動,當少於50億元時,t為0.6百分點;50億至100億元之間,t為0.7個百分點;大於100億元,t為0.8個百分點。
目前公式為「整體加權票價調整比率 = 0.5 * Δ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 + 0.5 * Δ 工資指數 – t」。
另外,票價優惠及推廣優惠,將以「服務表現回贈」取代「每程八達通車費 3%回贈」及推出經修訂的「負擔能力掛鈎安排」,並將繼續實施全月通以及港鐵都會票、將雙向港鐵-專線小巴每程轉乘優惠由0.3元增加至0.5元,以及將2023年票價調整的0.2個百分點延後至2024年實施。
「負擔能力掛鈎安排」累計應調整的2.85個百分點,將在2023/24年實施其中1.2個百分點調整幅度,將餘下1.65個百分點調整幅度延後至2024/25票價年度實施。
公司估計,假設實施上述調整,在票價調整機制、票價優惠及推廣優惠後,導致應在2022曆年放棄的收入金額估算約為5億元。該估算的放棄收入相當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2022年的實際收入總額約1.0%。
若計及「負擔能力掛鈎安排」應在2022曆年額外放棄的收入金額估算約為3億港元,其中約2億港元來自將1.65個百分點延後至下一年度實施。該估算的額外放棄收入相當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2022年的實際收入總額約0.7%。
根據營運協議的規定,預期票價調整機制的下一次預定檢討將於2027/28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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