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柏控股(2340)公布,去年遭富勤保險(香港)向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昇柏營造廠( 工程 )入稟申索5888萬元一事。據昇柏指,法庭在4月21日作出簡易判決,並判富勤勝訴,昇柏營造廠須於7日內將5888萬元存入富勤指定的富勤名下獨立計息賬戶,存款應存於賬戶內,直至富勤於保證金下的責任獲解除之時或直至進一步命令。
富勤在2022年3月入稟向昇柏營造廠申索向富勤存入5888萬元,直至富勤與昇柏營造廠就保證昇柏營造廠需妥善履行及遵守元朗廠房發展之主要合約工程建設而簽立日期為2016年2月3日
的保證金下富勤的責任獲解除之時,及或其他濟助及按彌償基準計算的訟費。
今次富勤獲判勝訴後,昇柏營造廠須於7日內將5888萬元存入富勤指定的富勤名下獨立計息賬戶,直至富勤於保證金下的責任獲解除之時或直至進一步命令。在富勤自保證金獲解除後7日內,富勤應向該等被告人償還經扣除保證金下支付的所有款項;及包含根據法院程序或根據該等被告人簽立的彌償協議應付予富勤的費用在內的所有款項後的結餘。
昇柏指,就費用而言,法院已作出暫准訟費命令,要求該等被告人按彌償基準支付富勤的費用。
昇柏董事會指,遵循該判決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根據該判決支付存款將不會對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及營運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