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公布,就《關於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特定短線交易,是指上市公司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6個月內,將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後又賣出,或者賣出後又買入的行為
該規定主要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
中監指,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可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並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實現內外資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規定出台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增強A股市場吸引力。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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