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銀行的支付程式PayMe昨日經電子郵件方式向客戶發出新修訂的條款,如果客戶至少3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該行可暫停客戶使用PayMe,毋須事先通知客戶;而當至少9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他們可終止客戶使用PayMe,同樣毋須通知客戶。新的條款將於10月7日起生效。
據了解,匯豐的移動支付錢包PayMe今次設定新條款,與市面其他移動錢包的相類條款相若。是次通知用戶新的條款修訂,主要出於風險考慮,當中涉及到長期用量偏低或未有使用的賬戶,較易被人用作犯案的工具。政府在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的政策上,亦有確立相應的處理長期不動戶的指引,業界據此進行安排。
匯豐銀行今次新訂條款,將自10月7日起生效,並謂若客戶同意有關條款改動時,無需採取任何行動,否則可自行到設定內,關閉賬戶。除了涉及終止PayMe賬戶的新增條款之外,亦更新了有關如何展示及傳達屬於滙豐和第三方的廣告或商業內容之條款,同樣於10月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