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於周一(9日)發表視察報告,認為眾安銀行(ZA Bank)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上大致符合《私隱條例》中附表1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眾安於今日發新聞稿回應,表示非常歡迎私隱專員公署對該行多方面的肯定,該報告亦同時可供其他虛擬銀行作為參考。
ZA Bank替任行政總裁吳忠豪表示,公署報告內容評價正面,並讚揚該行循規地管理客戶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建立了「資料私隱管理系統」、委任專職的保障資料主任、進行防範釣魚襲擊威脅的演習,以及推動工作場所的私隱友善文化等措施。
吳忠豪續指,過去3年多,該行積極推動香港金融科技創新的發展,並成為虛擬銀行業界的領跑者。客戶私隱安全一直為他們營運的首要考慮。公署報告亦印證了該行一直在保障客戶資料方面的策略。眾安銀行將持續加強相關工作並希望相關準則能讓業界參考,共同提高客戶對金融科技的信心。
眾安表示,正如公署的報告所提及,虛擬銀行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整個生命周期中所面臨的保安挑戰實在不容忽視。該行作為科技驅動的銀行,加上母公司眾安在綫為內地第一間互聯網保險公司,自家研發技術,令眾安銀行有強勁的科技DNA,因此該行能透過適當的系統及管理,保障個人資料安全,同時確保資料免遭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刪除。
於私隱專員公署的視察報告中,私隱專員建議眾安銀行應加強對資料處理者的管理、提升資料遺失防護系統的監察能力、限制員工查閱客戶個人資料的時間、集中管理處理個人資料內部政策及指引,並持續定期檢視其個人資料系統,以加強對客戶個人資料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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