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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仕揚專欄】擁抱886?

還記得886、996等工作模式,曾在幾年前在內地引起大規模的討論嗎?最後更要出動到官方定調,警告僱主要保障僱員的休息休假權利。想不到幾年後,一星期應工作幾多小時再度引起爭議,不單止是最受影響、處於金字塔底部的勞動階層,連不少企業高管,亦積極參與討論。

掀起爭論的原因,是印度富豪穆爾蒂 (N. R. Narayana Murthy) 在一個訪談節目中,建議印度年輕人應該一周工作70小時,引起商界譁然。利申,恕我才疏學淺,在看到相關報道前,我確實不知道這位Murthy先生是誰,更連他有份創立的印度科企Infosys也不太認識。Research過後,自然明白其言論引起廣泛討論的原因,除了因為內容有違普通人的正常標準外,也因為他的另一個身份,是英國首相辛偉誠的外父。為了方便討論,下文就簡稱他為外父吧。

要知道網民總愛斷章取義,為免「屈」了外父,筆者盡了Fact Check責任,嘗試看看外父言論的全文。外父說,印度是全球工作生產效率 (Work Productivity) 最低的地方之一,除非能夠減少政府內的貪污,以及因官僚主義而導致的決策延誤,否則印度無法與其他國家競爭;但他隨即話鋒一轉,說因此 (原句是Therefore),他要求印度年輕人可以說「這是我的國家,我希望一星期工作70小時!」。

以愛國之名去做些甚麼?這種說法是不是很熟口熟面?不過要替外父澄清的,是雖然他的言論,或多或少帶點Old Seafood訓斥年輕人的意味,但他原意不是以「我食鹽多過你食米」的口吻,指令年輕人應該要做些甚麼,而是希望他們自發要求自己去做些甚麼。

要提高生產力,在勞動密集型的行業,增加工作時數確實是不二法門。想像回到誠哥穿膠花的年代,穿膠花的時間越多,穿到的數量也自然越多,這是肯定的;但人畢竟不是機械人,人會疲倦亦會悶,當長時間做著相同的工作,效率自然會降低,例如穿膠花,剛開始時可能2、3分鐘就穿到一支,但到三四小時後,效率就會減慢到5、6分鐘也未必穿到一支,這就延伸到生產效率的問題。生產力和生產效率的分別,相信做生意經驗如此豐富的外父,不會傻傻分不清。若果「年輕人應要求自己每周工作70小時」的說話,是由曾被人形容經營「血汗工廠」、勞動密集產業的郭台銘說出來,大家或許未必會感到很意外;但作為科企創辦人的外父,見證過科技如何改善生活,卻仍然糾纏於工時而非效率,就實在令人有點摸不著頭腦。

同一套模式,不能在所有企業的所有崗位適用,這是必然的。將科技套用在工作上,不正是為了減少人的投入、人為錯誤,從而提高效率,以帶來更大的回報?或許外父的意思,其實是想勉勵年輕人再勤力工作些,這個初心並沒有錯,但利用工時作為勤力的指標,卻明顯不合時宜。對於需要勞動密集型的工序,不少已由於科技進步而逐步被取代,而且怎勤力,也及不上機器般鐵打;怎謹慎,也及不上電腦般精準。與其要求員工增加工時,倒不如投入更多在R&D身上。對於Project Base或目標為本的工種,對工時數目作要求就更可笑,只要負責的工作能夠在時限內完成,又或跑數的成功交到數,工時長短重要嗎?

可能外父在印度國內實在太德高望重,他的言論引起坊間猛烈抨擊後,已有部分印度名人衝出來為他「洗白」。先有某印度知名企業家說外父的70小時工作論,並不局限為公司工作,自我增值的時間亦包括在內,例如一周有40小時為公司工作,30小時是替自己提升知識或學習技能,從以在職場上更進一步,但感覺上似乎是解釋只為掩飾。

其後更有外父的妻子,即是外母衝出來現身說法,說外父以身作側,一星期豈止工作70小時,甚至是80至90小時!但外母說法卻引來更大的質疑,就當外父一星期做足7日,一周工作90小時,代表每天也要工作接近13小時,給予外間的感覺是,既「吹水」又「倚老賣老」,一副「而家啲後生真係唔捱得」的姿態,不單沒有緩解網軍的攻勢,更為後續攻擊提供更多養分,可說是教科書式的「越描越黑」關公災難。

不過聯想到外父的地位,一星期工作90小時,又未必一定是假。外父既是企業創辦人,亦是前CEO,想想閣下任職的公司,高層們每天都做些甚麼?開會、開會和開會。作為決策者,高層總有數之不盡的會議要開,當中很大部分時間都是聽下屬匯報經營狀況,肉身雖然留在座位上,但早已魂遊太虛又誰知道?甚至在席間睡著了,下屬又會夠膽提醒甚至挑戰最高掌舵人嗎?你問問以在議會睡覺而知名的黃定光及馬逢國,他們肯定也將在議事廳睡覺的時間,計算在自己的工作時間內。

高層的工作性質,亦從來不能與落手落腳「揼石仔」的下屬,以工作時數來直接比較。就以商場經理及掃地阿姐為例,商場經理向阿姐下達掃地命令後,回到辦公室看文件,閒時可拿起手機看面書,甚至閉目養神。阿姐掃地掃足3小時後,經理才出來審查地方是否清潔。阿姐工作3小時,經理也聲稱自己工作了3小時,但辛苦程度卻不可以同日而語,直接比較公平嗎?還有就是作為企業管理層,出差是常事,舟車勞頓,每星期可能也有十幾二十小時身處航班上,這肯定亦計算在工時內。管理層可以輕鬆地說自己每周工作70、80甚至90小時,但如果要你紆尊降貴去做下屬的Operation Task,並且每周去做90小時,你覺得自己做到嗎?

這陣子,人人也說ESG,甚至Bloomberg機的企業版面上,也加入了ESG的分頁。搜尋外父有份創立的科企Infosys,無論是Bloomberg的ESG評分,抑或是MSCI Rating,外父公司也比同業高出不少。然而有否要求員工過度加班,僱員工時是否合理,也是ESG中,S的重要指標之一。諷刺的是,建議年輕人要擁抱886、996工作制的企業創辦人,根據Bloomberg分頁的資料,其創辦的公司竟然也跟風外國企業,簽署了《反現代奴隸制聲明》 (“Modern Slavery Statement”),這是否典型的「講一套、做一套」?

羅仕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