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控股(8237)公布,公司及其三間全資附屬公司等,入稟狀告公司前主席兼前執董的拿督蕭柏濤及顏奕,以及公司前公司秘書兼授權代表湯慶華,三名被告因違反受信責任,及或虧欠公司的審慎責任而造成的衡平法賠償,及或損失賠償金額約5160萬港元,連同公司因失去上市地位而蒙受有待評估的損失及損害。
據公告,華星及三間全資附屬公司分別為Silverine Pacific Limited、Hang Huo Investment Pte Ltd(HHI)及Link Hotels International Ptd Ltd。另外,顏奕亦曾任公司前控股股東,並為蕭柏濤的妻舅。
據公告,華星認為自2020年前後至2023年初,上述三名被告作出多項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促使公司發行一套新可換股債券,違反現有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在董事會非執行成員並不知情且違反GEM上市規則的情況下,導致公司更改新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用途,以結清顏奕的股東貸款。
以及促使及或允許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訂立附帶虧損條件的非商業貸款協議,違反現有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導致香港的法院針對公司發出禁制令,以及新加坡的法院針對HHI發出清盤呈請。
同時,三名原告導致儘管公司在未經董事會批准的情況下過度花費資源委聘湯慶華擔任「總統籌」及一家名為 Heatherlands Partnership Pte Ltd的第三方諮詢服務公司,但未能為公司取得其他資金;導致將向湯慶華支付過量花紅;及未能促使公司編製集團2022年年度的年度經審核業績,導致公司股份自2023年4月3日起暫停買賣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