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區法官Richard Jones裁定,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美國一項重罪判決之前不得返回在阿聯酋的住所。
早前在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協議中,趙長鵬及幣安此前承認未執行反洗錢政策並違反美國制裁。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辭去幣安行政總裁,理論上他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但實際上預計不會超過18個月。趙長鵬還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罰金。
此外,幣安宣布撤回在阿布扎比的牌照申請。聲明表示,「公司在評估自身在全球的牌照許可需求,我們認為阿布扎比牌照並非必要」,公司仍然「致力於」與監管機構合作,在中東及其他地區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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