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營造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當中提及,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擴大金融業對港澳開放,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深化務實合作。做好「債券通」之「南向通」,推動債券市場雙向開放提速。
探索在大灣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域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提升跨境融資信用服務能力。支持港澳金融機構在大灣區內地依法依規展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行金融債券和公司信用類債券。
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準入等限制,將有關開放措施納入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