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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範式新聯席公司秘書不具備合規資格 獲聯交所發出三年豁免

於去年9月28日上市的半新股第四範式(6682)宣布更換聯席公司秘書,原聯席公司秘書之一的熊飛自1月19日辭任,現委任郭清媛為聯席公司秘書之一,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為楊小慧。

但由於郭清媛的履歷不符合港交所(0388)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即上市發行人須委任一名個別人士為公司秘書,該名人士須為聯交所認為在學術或專業資格或有關經驗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書職責的人士。因此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獲聯交所同意,於郭清媛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生效日期起計三年期間豁免其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規定。但是前提條件是於豁免期內,楊小慧須向郭清媛提供協助;及倘該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則此豁免可予撤銷。並且公司須於豁免期屆滿前,證明及獲港交所確認郭清媛於豁免期獲得楊小慧的協助後已獲得有關經驗,並有能力履行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公司秘書職能,從而毋須取得進一步的豁免。

郭清媛同時兼任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資本市場總經理,於2023年11月加入該公司,主要負責該公司資本市場運營、投資者關係及董事會相關事宜。此前,她曾任職小米(1810),主要從事財經公關、投資者關係和公司秘書工作等相關事務;也曾做過多年調查記者工作。其於2011年獲河南大學漢語言文學學士學位。

而楊小慧於公司秘書領域擁有逾15年專業經驗,一直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私人和離岸公司提供專業企業服務。她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擁有香港城市大學行政及公共管理榮譽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以及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香港都會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