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資本(1911)宣布,與其有份以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持股6.97%的華興新經濟人民幣四期基金簽訂和解協議,接受以近7.91億元人民幣,從華興新經濟人民幣四期基金手上,接收特殊目的公司的全部權益,從而接手8個投資項目。原先華興新經濟人民幣四期基金應付予華興資本近1.17億元人民幣餘額利息,則不用支付。
在達成今次交易前,華興新經濟人民幣四期基金已經因應早年收購8個投資項目,向華興資本支付了近9.23億元人民幣利息,尚餘近1.17億元待償還。截至去年底,該集團指,有關基金手上的投資的獨立估值為17.5億元人民幣,當完成交割及併表時,將入賬為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涵蓋蘭州牛肉麵品牌、汽車電池解決方案等不同領域。
集團指,由於市場出現不利變動,加上創辦人包凡的情況,令華興新經濟人民幣四期基金催繳資本金時受到影響,考慮到有關基金的資金流動情況,和解協議將令華興本身消除其在未償投資金額方面的信貸風險,並有機會從相關投資組合權益日後升值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