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海外擁有眾多業務的長江和記(0001),近年正陸續將旗下海外註冊公司,安排在港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數目達80間,當中逾半數集中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註冊,業務遍及零售、港口、投資、醫藥及電訊領域等。有合規界及會計界人士接受本報訪問時不諱言,跨國經營集團作「非香港公司」登記,不多不少與將來稅務安排、重組或更多企業行動有關,而維持離岸公司身分,則可保留運作上的彈性。
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處的紀錄顯示,長和自2022年尾起,便陸續將旗下或相關的海外註冊公司,安排在港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至今年2月8日止,涉及公司數目多達80間(見表)。當中尤以去年12月及今年1月登記為非香港公司的數目佔最多,分別達到29間及17間。儘管該等「非香港公司」經營行業廣泛,但是多側重於零售及港口相關領域公司為主,分別涉及29間及27間。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776條,若海外公司在港設立營業地點,便有需要在一個月內申請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本報曾以電郵及電話向長和方面查詢,但是至截稿前均未見回覆。
天智合規顧問董事鍾婉怡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當企業將旗下海外註冊公司,在港登記成為成非香港公司,很多時會與稅務,以及不排除會為往後買賣安排,或企業行動有關。」若海外公司其實在港有營運,並選擇在港登記,面對外國開徵高稅率時,或會在稅務安排上有好處。過往他們亦不時見到有海外公司在港在岸化運作,不排除有便於國企日後收購或買賣。
BDO(立信德豪)審計部董事總經理陳錦榮指出,是否在港註冊,與公司納稅其實是兩回事。根據當局要求,海外公司若在港有辦事處,便要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亦有責任報稅。香港稅務當局會視乎有關公司是否在港經營,依在地原則去徵稅。非香港公司和香港公司在運作上,分別在於香港公司轉換股東時,有需要繳納資本稅;反而非香港的離岸公司不用繳納資本稅。「過往見到較多公司在上市前,在未到最後階段時,都未能確定那些附屬公司會用作安排上市時,考慮到為了利便日後轉手,會選用註冊為離岸公司,藉此取得彈性,方便重組架構。」至於將來是否再將離岸公司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則屬後話,他亦較難定論,註冊較多離岸公司是否與將來併購有關。
他同時亦不排除離岸公司登記成為非香港公司,當中會涉及政治因素。「例如到美國投資,或營運供應鏈時,在香港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時,顧及到將來營運涉及的出入口關稅問題時,企業家會轉用非香港公司運作。」至於有哪些行業、哪些集團需要登記較多非香港公司幫助營運,他認為難下定論,最終取決於有關企業的全球策略部署、稅務安排、併購、中長期發展及政治考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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