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收購整幢的消息引發關注後,該省紹興市越城區據報收購行為更已經落地, 該區更會在每季分批購買商品房源用於人才住房。
據5月14日臨安區發布的《關於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商的徵集公告》,在臨安區范圍內收購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今次收購房源面積原則不超過1萬平方米,現房或一年內具備交付條件的期房。
房源的基本條件是以整幢作為基本收購單位,同時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收購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車位,房源待售車位數量滿足配比條件,即6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按0.6個車位比例配置,6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按1.0個車位比例配置。
最高限價原則為以不超過周邊房源、車位的評估價作為今次收購的最高限價,最終按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的《關於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執行。
供應商資格條件方面,文件要求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房源和服務能力;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行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而據紹興日報4月7日的報道,日前越城區集成電路人才樂居工程實施方案正式出爐。新政的首批適用對象主要是集成電路產業園片區范圍內集成電路相關企業及集成電路科研平臺的工作人員。房源條件以鏡湖新區范圍內的中小套型為主,統一採用「先租後售」模式,租賃期限至少5年。5年期滿後,若人才想申請回購該房源,不僅能享受折扣優惠,還可使用公積金支付後續購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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