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0276)去年八月披露附屬公司MoEnCo遭蒙古稅務局追稅5210萬美元(相當於4.06億港元)後提出上訴。今日集團披露,蒙古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於今年1月29日進行聆訊,下令重新調查﹔公司則在5月21日收到蒙古稅務局一封經修訂的催告函,列明MoEnCo需就2017年至2020年繳付更多補加稅項和罰款,由原來5210萬美元,上調至1.192億美元(相當於約9.3億港元)。
集團指,鑑於公司仍在落實截至今年3月底的年度業績,除為補加稅作部分撥備2.5億港元外,公司尚未決定在其財務報表中就經修訂補加稅作任何額外撥備。若集團進一步評估後需要増加撥備,撥備將計入集團的業績。
蒙古能源指,調整主要由於蒙古稅務局指稱 MoEnCo 少報銷售收入,即2024年1月29日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聆訊上引起爭議的轉讓定價事項。
MoEnCo 得悉,蒙古稅務局的評估是基於其煤炭市場價格的數據進行的,煤炭已經過完全地洗選和加工的﹔而MoEnCo 的出口煤炭是原煤,原煤需要作進一步洗選和加工的,因此只能以較蒙古稅務局所稱之煤炭市場價格為低的價格出售。
蒙古能源指,MoEnCo 的立場是不同意該計算準則和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項下要求繳付經修訂補加稅的結算款額。MoEnCo 有權在收到經修訂的稅項催告函後30天內向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提呈上訴。
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須在60天內重新考慮和就集團的上訴進行聆訊,該限期或會延期。現時,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上訴的重審日期尚未確定。
集團正在向蒙古稅務和法律顧問尋求進一步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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