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美包裝稱,就早前股東新巨豐(深:301296)對公司提出要約收購,公司指要約人與紛美為競爭對手,公司執行董事認為,要約不符合公司最佳利益,應予以拒絕。
又指,5月6日發布的公告完全未獲邀請及未經董事會事先進行任何討論而作出,不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又稱作出要約的動機旨在制約及限制公司於要約期間的行為。董事會另指,要約的條件要求很高,因此未必會作出。
董事會亦宣布,已成立由非執行董事洪鋼,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LUETH Allen Warren、BEHRENS Ernst Hermann及郭凱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要約向公司股東提供推薦建議。此外,委任英高為公司財務顧問,就要約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通告提到,由於紛美非執行董事王邦為中國蒙牛(2319)附屬公司的僱員,而中國蒙牛持有紛美約7049萬股股份,佔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01%。倘要約成為或被宣佈為無條件,則中國蒙牛可能需要審查其與紛美的業務關係,因此王邦將不會是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成員。
本月9日,持股紛美26.8%股權的大股東山東新巨豐(新巨豐),提出以每股2.65元全面收購要約。其後一日,新巨豐再建議委派溫嘉旋任非執行董事最終以些微之差,以反對票51.05%遭否決。
新巨豐股東之一為伊利(滬:600887),與紛美另一股東、及最大客戶蒙牛為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