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就早前從裁判法院移交、針對18名被告並包括懷疑主腦的三宗組織極為嚴密的大型社交媒體「唱高散貨」案件,進行首次聆訊。是次刑事法律程序,源自證監會與警方就涉嫌干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的「唱高散貨」集團而展開的聯合調查。
應控方的申請,三宗案件中的18名被告將會因應各人就涉及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即永續農業(8609)、富匯建築(1034)及嘉藝控股(1025)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而被控的罪行,分開受審。
在18名被告當中,有四人就三宗案件的其中兩案被起訴。被告涉嫌曾組織並執行的「唱高散貨」計劃,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操縱大量股份交易,並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誘使投資者買入股份。被告暫時無須答辯,三宗案件全部押後至11月12日。
在今天的聆訊中,18名被告的其中一人申請取回旅行證件及離港。另一名被告尋求撤銷有關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兩名被告的申請均被法院駁回。法院最後批准各被告保釋,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繳交先前命令的相同金額保釋金;定期到警署報到;及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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