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內房遠洋集團(3377)的重組方案上周出爐,網上投資平台FSMOne(香港)環球債券部助理研究經理施家頌認為,遠洋的重組方案誠意欠奉,此重組方案明顯傾斜於銀團貸款持有人,對於債券持有人明顯不利。
施家頌指,債權人被分成四類(A組至D組債務),債券持有人則佔B組債務、C組債務及D組債務,分別大約31%、14% 及19% 的本金額將被轉化為「新債務」,剩餘部分則可由債權人選擇強制可換股債券或新永續債,名義上並沒有本金削減。
屬於重組方案核心的「新債務」,整體年期長達8年或10年,在第3年開始逐步償還本金,而發行人更可於銷售低迷的情況把部分「新債務」額外展期1至2年。「新債務」首四年的利息更可以延期至相應「新債務」本金到期時才償還,代表在未來五年內,債券持有人實際從「新債務」所收回的金額只有原有本金約4.7% 及2%,是寥寥可數。
至於強制可換股債券方面,施家頌估計,若債權人全數把剩餘部分選擇強制可換股債券,並以遠洋集團現價每股0.37港元及最低轉換價計算,B組及C組債權人須被迫接受間接本金削減分別約64% 及85%,這削減幅度遠高於其他已違約同儕的重組方案。
另外,施家頌指若大部分債權人選擇強制可換股債券作為重組代價的話,在強制可換股債券全數被行使後,股份持有人可能面臨高達一倍的攤薄效應。若債券持有人選擇新永續債,票息率將低至1%,而且屬於選擇性支付,償債優先度亦會低於「新債務」,因此施家頌預計新永續債的可回收金額相當低。
B組債務及C組債務同樣是優先無抵押債券,但C組債務所得的代價卻明顯劣於B組債務,甚至是優先權更低、屬於次級債券的D組債務,這種差別待遇對部分債券持有人十分不公平。
施家頌表示,雖然較差的重組方案理論上可換來更大可能性於未來償還重組後的債務,但以遠洋的混合制背景及資產負債表質量而言,集團明顯有能力提出更佳的重組方案。因此,施家頌相信債券持有人可以投下反對票,務求令集團更公平地對待每一個境外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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