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將於9月23日實施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安排。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發表「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的諮詢總結後分析」,分析於實施具體運作過程中可能面對的網絡安全風險管理、責任歸屬、保險保障,以及參與者和員工的配合等各方面的考量,同時希望各持份者能提前作出準備,充份了解各項潛在風險及制定相關的管理設施和措施,亦確保措施實行後,各持份者能有效檢討現行政策,要求順利執行有關運作。
總會指出,港交所(0388)和市場持份者必須高度重視網絡安全的風險管理,才能有效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各類關於網絡安全的挑戰。
總會建議港交所,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應對,當中包括加強系統韌性和備份能力,以增強對系統的實時監測和異常檢測能力,制定全面的網絡安全事故應急計劃;完善網絡安全監控和突發事故同傳機制:增強對系統的實時監測和異常檢測能力,制定全面的網絡安全事故應急計劃等等。
總會提到,各持份者於基礎設施方面,亦應確保交易系統、數據中心等關鍵基礎設施的可應變各種不可以預測的情况及極端天氣;於身份認證與授權方面,嚴格管控參與者和員工在系統的訪問權限,防範敏感資料或商業機密外洩等。
於責任歸屬和保險保障方面,總會認為港交所、參與者和投資者之間的責任需要明確界定,以管理各方風險,如惡劣天氣下進行證券交易時,因操作或執行原因所引致的財產損失、人身安全、賠償責任等歸屬,社會上的各持份者應作進一步探討。
總會稱,交易所有責任確保核心交易和結算系統的穩定運行,並在系統故障情况下馬上提供適當補救措施;參與者亦有責任確保自身系統的可靠性和應急能力,並在惡劣天氣下做好內部應對安排,對於因自身原因導致的交易失誤,參與者需承擔相應責任。投資者有責任了解交易可能產生的額外風險,對於使用劵商的惡劣天氣交易措施有充分了解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交易損失,投資者需自行承擔。
於合約條款的更新方面,總會提出交易所和參與者需要修訂相關員工合約,納入惡劣天氣下的工作要求和應急安排,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或重新簽署必須的僱佣合約,增加針對惡劣天氣的員工安全保障條款。另外,投資者協議也需增加相關風險提示條款。
總會表示,期待港交所於惡劣天氣下能夠維持良好的市場運作外,同時切實保護各持份者的合法權益,為香港金融市場的長遠發展再創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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