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2611)併海通證券(6837)一事,兩間公布今日宣佈,於2024年11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已決定就擬議合併相關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即已達成合併協議的實施條件第c段,就擬議合併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的所有必要的中國反壟斷申報已獲審查通過。
另在2024年11月19日,上海市國資委出具了關於國泰君安換股吸收合併海通證券並募集配套資 金有關事項的批覆,原則同意擬議合併及建議發行的總體方案。
兩間公司指,自該聯合公告刊發以來,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已採取積 極措施,積極推動條件落實進度。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今日聯合公告日期,其餘條件尚未被達成。公司將根據適用法律,就擬議合併的最新進展刊發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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