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3377)公布,共有24名香港協議安排債權人投票贊成香港協議安排,這些債權人佔未償還投票協議安排債權估計總值的86.2%,香港協議安排已獲所需大多數批准,遠洋地產(香港)現將就香港協議安排尋求香港法院的批准和認許,尋求批准的聆訊定於香港時間1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另外,公司還將就英國重組計劃尋求英格蘭法院的批准和認許,尋求英國重組計劃批准的申請定於1月15-17日舉行。
早前文件顯示,重組將按互為條件的基準通過兩項並行重組程序(即英國重組計劃及香港協議安排)實施,當中考慮到(其中包括)現有票據的管轄法律(即英國法律)以及現有銀團貸款及現有雙邊貸款的管轄法律(即香港法律)。「香港協議安排」指遠洋地產(香港)與A組債權人根據公司條例第670、673及674條實施的協議安排。「英國重組計劃」指公司與範圍內債權人根據公司法第26A部分實施的重組計劃。
其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