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在業內發布通知,從主體管理責任、聘任規範、對外發聲事前審核、聲譽風險管理等六方面加強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的自律管理。
中證協指出,首席經濟學家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因其個人不當言行引發聲譽風險事件,或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公司應從重處理直至解聘。
證券公司應督促首席經濟學家珍惜行業和個人聲譽。首席經濟學家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專業、誠信的執業原則,負責任發聲,正確把握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在宣傳解讀好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增強投資者信心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首席經濟學家踐行行業文化核心價值觀情況納入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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