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股陽光100中國(2608)公佈,獲公司執董、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執董范小沖及非執董范曉華通知,他們在被視為於禁售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持有的154.5萬股公司股份,約佔截至公告發佈之日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6%,乃因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第A.3段,公司董事於公司財務業績刊發當日及緊接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60日內為「禁售期」,不得買賣任何公司證券。
集團刊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之董事會會議將於2025年3月28日舉行。雖然易小迪、范小沖及范曉華對出售事項並無影響力或控制權,但出售事項仍在禁售期內,並視作彼等進行交易。三人以外的董事認為於禁售期之出售事項乃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第C.14 段於特殊情況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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