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報道,高等法院批准了遠洋集團(3377)的離岸債務計劃,為其強制所有債權人接受重組掃清道路,儘管幾個月來一個主要債券持有人團體一直在反對。周三沒有反對該計劃的債權人出庭。
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強調,一些持反對意見的債權人擔心,股東在該計劃下可能會受到優待。她還詢問了中國監管機構對新債發行的審批情况。遠洋的法律代表表示,該公司預計將會獲得批准。
月初,英國法院批准一項將約56億美元貸款和美元票據轉換為各種類型新證券的提議。2020年出台的一部法律,讓英國法院得以在未獲所有類型債權人完全支持的情况下批准一項債務計劃。
英國的裁決幫助降低該內房的清算風險。但這種跨類別「強制實施」,也打擊了認為自己可以談成更好條件的債權人,並為持有受英國法律管轄的不良債務的投資者敲響了警鐘。
根據高偉紳律師事務所本月發布的報告,這也可以作為先例,供其他考慮使用這種方式解決離岸債務問題的中國房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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