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引述消息指,中國正考慮取消一項地方政府收購數百萬套存量商品房的價格上限,,按照這一草案,地方政府向開發商購買住房時,將不再受到「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成本為參考上限」的限制。
報道引述消息指,此舉可能會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權,以更具競爭力的價格購買未出售的商品房,減輕開發商的財務負擔。
知情人士稱該草案仍在討論中,尚未最終確定。中國住建部未回覆彭博社新聞社的置評請求。
金融智庫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在去年11月的一份報告中稱,大部分城市公布的存量房收儲價格是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成本為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過5%的利潤,該價格可能僅為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的五折左右,再考慮到政府賬期較長,房企大多不願意以此價格出售持有的存量住房。
此外,收購存量待售住房也為地方財政帶來進一步壓力,目前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能力受限於來自土地財政的收入大幅下降。在2024年上半年,全國各省和直轄市中僅有上海市錄得財政盈餘。在周三公布的最新財政部預算草案報告中,中國政府表示將推進專項債券支持土地儲備和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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