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宣布,禁止凱銀國際(香港)前負責人員兼行政總裁王勇,由昨日起直至明年年5月17日重投業界14個月,因他管理多隻私人基金時犯有缺失。證監會指出,王沒有履行他作為凱銀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即沒有確保凱銀於管理相關基金時能夠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及遵守恰當的程序,以及妥善地管理與其業務有關的風險。
證監會表示,由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凱銀為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數隻子基金的投資經理或顧問,王勇則當時負責監督凱銀的整體運作及內部監控措施。
證監會提到,王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隸屬凱銀,並獲核准就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以其負責人員的身分行事。王現時並非證監會持牌人。
證監會稱,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王勇,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方面表現合作,以及他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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