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388)歷時3個月的諮詢期於上周三(19日)結束。香港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公會認同諮詢所提出,有關首次公開發行股份(IPO)回撥機制兩個方案的建議。黃表示,不應將機構投資者及零售投資者分開,兩者的利益為一致,而愈來愈多零售投資者透過基金或其他工具參與市場,認為機制調整後亦可惠及散戶。
現港交所就回撥機制提出兩個方案,給予上市公司二選一,其一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5%,回撥最高20%。另一方案則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10%至50%。
黃王慈明提到,過去基石投資者於完成盡職調查及參與IPO後,因現行回撥機制之下,而不能取得有興趣去認購的股份,另參與IPO建薄配售的投資者,認為散户的新股投資行為及持股時間,亦有很多不確定性。
黃王慈明引述投委會於2021年曾進行的調查稱,當時調查發現有逾五成的散戶於一星期內將新股持股「出貨」,黃稱該行為同時令新股的股價帶來波幅。另她提到,1998年回撥機制實施時,過往由零售投資者主導,現時散戶成交額佔大市成交額十多個百分點,認為是時候重新審視回撥機制。
被問到證監會已對券商就新股融資發通函,當中包括恢復新股融資收取10%的保證金,變相券商孖展只可借九成,市場亦認為推出過後,新股的超額認購倍數會趨回落及較為正常,是否亦應將方案提出的公開發售回撥比例,重新考慮時。黃王慈明回應,她認為該兩個方案已「恰到好處」,至於經證監會發新通函後,而概信港交所自身會有其他考量,並放進最終的諮詢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