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禁止群益期貨(香港)的前負責人員、負責整體管理監督,和主要業務的核心職能主管兼董事總經理高政雍重投業界六個月,由今年4月19日至10月18日止。該會在採取紀律行動前,已處分群益,原因是該公司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認為,群益的缺失可歸因於高政雍在關鍵時間,沒有履行他作為群益的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其調查發現,群益由於沒有進行任何盡職審查,故未能妥善評估及管理與容許客戶使用客戶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其亦發現,群益沒有偵測及評估與客戶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不相稱的客戶存款,並進行適當的查詢。此前,群益因為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遭到譴責及罰款495萬元。
根據該會的紀律行動聲明進一步顯示,今次個案在涉案期間,證監會接獲一宗針對包括群益在內的多家持牌法團的投訴,指它們容許客戶透過名為信管家的軟件,向它們的經紀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
該投訴人指稱,信管家讓該等持牌法團的客戶得以所開立的帳戶之下設子帳戶,這些客戶招攬的內地投資者因此無須於香港的持牌法團另行開設證券帳戶下,藉由信管家經子帳戶買賣。
群益在期間允許100名客戶包括信管家在內的系統,向經紀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期間群益沒有就客戶自設系統作充份的盡職審查。同時該會在抽查時發現,結果顯示存入五名客戶的帳戶內的款項,與他們在開戶文件中聲明的財政狀況不相稱,情況並不尋常,及令人生疑。
證監會在決定對高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高政雍及群益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客戶活動,以及沒有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其認為這屬嚴重缺失,因為這可能會損害公眾對市場的信心和破壞市場的廉潔穩健,因此有需要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以示有關缺失不可接受。在作出今次決定時,該會指,高政雍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其他報道
信和支持「共築.創業家2.0」計劃 開放放旗下各區10個零售點
澳門復活節檔期日均13萬旅客 4日共錄52萬旅客入境按年增28%
恒地創辦人李兆基生平展下月於The Henderson頂層舉辦 免費開放予公眾
【有片:埋身擊】納指期貨或進一步下跌 勿心急買入指數或科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