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華智慧能源(1083)公布,為配合設立用於發行第二批次資產支持證券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第二期,訂立協議,向有關計劃出售內地從事屋頂光伏發電項目之若干全資附屬公司之全部股權及其所欠之貸款,總代價約為4.7 億元(人民幣、下同)。此舉為其推進太陽能光伏資產證券化的一部分,旨在提升流動性。
出售事項須待相關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同日該集團亦同意按面值認購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下發行之部分權益級資產支持證券,本金額為2400萬元,約為該計劃本金總額約5.1%。透過今次認購,集團將保留於該等資產的權益,以繼續享有其所產生的溢利。其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投資於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償還銀行借款、以及作為一般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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