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執笠凶兆」的僱主欠供強積金個案暴增至2024年約40萬宗,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過往積金局向僱主發出通知書的個案中,大部分涉及行政問題,不宜單以通知書數量評估整體僱主拖欠供款或香港整體經濟的狀況。
許正宇提到,大部分個案涉及行政問題,例如提交文件的資料不全或不正確、計算錯誤、受託人因技術問題未收到供款等,此外,一名持續拖欠供款的僱主會接獲多張通知書。
許正宇提到,上述40萬張欠供通知書,其中有約25%個案在限期內,即通知書發出後兩星期內,繳清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其餘在限期過後經核實仍拖欠供款的個案,絕大部分會在積金局聯絡和要求後繳清欠款,只有約1700宗須由積金局採取法律行動。
至於會否容許僱主暫緩或暫時停止繳強積金,以助企業渡過經濟逆境,許表示,目前法例並沒有暫停或緩繳部分或全部強制性供款的安排。暫停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無可避免會削弱強積金制度作為長期穩定並可滾存增值的退休儲蓄計劃之完整性。推行有關建議不僅會減少僱員的退休保障,為僱主帶來的支援亦有限。經小心分析及權衡有關建議所帶來的長遠影響後,政府認為不宜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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