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日期:2022年10月19日 16:11
特首李家超在其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提出,海外人才在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其購入並仍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可申請退還已繳付的30%辣稅,亦即15%買家印花稅及15%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須繳交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有關措施明顯是想藉此吸納人才,而代理自然說是會有利好樓巿作用,但究竟是因吸納了人才和購買力會推升樓巿,還是放寬了辣稅而能吸納人才,似是一個先有雞才有蛋,還是先有蛋才有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