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加快開發土地,當中包括「精簡」法定程序,屋宇署今日公布,已成立專責審批組,並會減少一般建築圖則首次呈交申請時所需的資料項目,由原先約140項,減少40項或近30%至100項。
屋宇署發言人指,措施旨在針對500個或以上住宅單位的大型私人住宅項目,7個專責審批組將積極協助,在項目早期提供便利措施,高級人員亦會適時參與其中。有關便利措施包括與申請人在呈交圖則前舉行會議;協助他們擬定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規定的合適設計方案;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繫,以解決對有關發展項目至關重要的問題,例如涉及決定地盤分類及撥作公眾行人通道的範圍。
發言人續說,屋宇署的目標是,約八成一般建築圖則可於首次或第二次呈交申請時獲批,該署極力鼓勵申請人及早,甚至在提交圖則申請之前聯絡專責審批組,以認定需關注的事項和探討可行的方案。
另一方面,屋宇署將於本月下旬發出修訂作業備考,將大幅縮減約30%於首次呈交一般建築圖則申請時所需要的資料項目,即由約140項減至少於100項。該些資料可以延遲至隨後審批階段時才呈交,例如在上蓋工程動工前和在申請入伙紙前。
此精簡措施將減少在首次呈交的一般建築圖則上顯示的詳細資料,該等資料隨後通常會有修改,因而需要呈交修訂圖則。發言人補充,因為申請所需的細節減少,申請人可在準備首次呈交一般建築圖則時節省資源和時間,並可避免因修改建築設計而白費工夫。申請人取得一般建築圖則的首次批准後,便能進一步制定其設計,並盡早開展工程,從而加快整個發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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