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記集團(0610)及利基(0240)去年曾以3.69億元收購將軍澳百勝角路多幅農地,計劃申請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不過,有關公司剛公布,利基集團今年3月收到土地共享辦事處的通知,聲稱其並不符合先導計劃申請的資格,故不會再進一步處理先導計劃申請。
利基又指,經審慎周詳考慮及評估解決土地共享辦事處所關切事宜的可行性,並計及該等地塊尚未解決的業權問題後,利基集團決定於先導計劃截止日期(5月5日)前,不會再提交任何經修改或新的先導計劃申請。由於收購事項的主要目的為推進先導計劃申請,買方以有關業權審查及盡職調查的後續條件於延長最後截止日期前未獲達成為由,分別向賣方發出終止通知,致使該等經修訂買賣協議被即時終止。
該通告又指,根據經修訂買賣協議,兩名賣方應分別在終止日期後七個工作日內,向買方退還或促使彼等的律師向買方退還買方於簽署協議時支付的首筆付款,合共涉及57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