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內地學生在一宗涉及透過無牌地產代理租賃香港物業的懷疑騙案中蒙受金錢損失。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地監局)對事件表示關注,並提醒所有消費者提高警覺,及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以為其權益帶來更佳保障,並指在香港未領有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均屬違法行為。
該局又指,雖然在香港進行物業交易,可直接由賣方/業主與買方/租客完成,但交易各方普遍會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放售/放租或介紹物業,並協助商議和完成交易,而儘管網上平台有大量介紹出租香港物業的資訊,但地監局希望警惕準租客,自行租樓涉及安全、業權及法律問題等潛在風險,由於持牌地產代理受地監局規管,故委託他們行事會有更佳保障。
地監局稱,持牌地產代理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倘若在委託過程中,市民懷疑或發現持牌地產代理的操守有問題,可向地監局作出投訴。每位持牌地產代理會獲發一張A4大小的牌照(或網上版本)及地產代理證,代理證上載有其姓名、牌照號碼和牌照屆滿日期。此外,公眾亦可透過監管局網頁的「牌照目錄」(www.eaa.org.hk/zh-hk/Licence-list),以查核相關人士是否持有有效牌照。
其他報道
本月新盤成交1055宗 朗濤低座特色戶5063萬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