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球氣候變遷的議題逐漸升溫,企業的環境責任日益受到關注。港交所(0388)最新發布氣候相關披露要求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達到更嚴格的披露標準。這些標準包括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溫室氣體排放等,有顧問機構指新規定準備時間較短,建議企業須着手做碳數據管理。
新規定依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制定,較以往更強調氣候相關的風險及機遇,着重氣候變化如何影響企業的財務報表,要求詳細披露與氣候相關的直接或間接的物理風險及轉型風險,如夏天颱風、暴雨等極端氣候問題對企業及供應鏈的營運影響等。
該法規自2025年起分階段實施,所有主板及GEM發行人須強制披露範圍1(經營活動期間直接釋放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範圍2(購買能源過程中釋放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氣候信息(見表),納入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企業須由2026年起披露其他氣候信息,包括範圍3,即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價值鏈中的所有其他間接排放),其他主板發行人則遵循「不遵守就解釋」的規定。
科技與管理顧問公司CAPCO高級顧問Helena Wong表示,新規定為企業撰寫ESG報告帶來許多挑戰,包括ESG相關知識與數據資料不足,「特別是計算範圍3排放時,企業需要追蹤和披露涉及供應鏈上下游活動的15個類別的溫室氣體排放,如員工通勤和商務旅行等。惟企業準備收集碳數據的時間很短,難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部分只能依賴行業和地區平均值作為假設依據」。
她指出,企業必須着手做碳數據管理,建立有效的方法來測量和監控整個價值鏈中的範圍3排放,並確定減排目標和策略。她建議企業加強數據和IT基礎設施,以支持氣候相關數據的收集和分析,建立新的數據收集系統,應對大量數據的處理和分析需求,同時進行第三方查證,確保披露數據的準確性和透明度。
另外,企業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時,可制定情景分析做氣候風險評估,例如按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模擬的不同溫室氣體濃度情景,助於識別相關風險對業務表現的潛在影響,惟部門對氣候風險的共識不足將影響效果。
Helena指出:「情景分析需要企業投入大量資源,涉及環境科學和量化分析,加上氣候風險的時間軸長達5至10年,會造成業務活動的連鎖反應,複雜度更高。」
她提到,完成風險評估需要企業的跨部門合作,提高各部門對氣候披露的認識和參與度,讓他們了解公司面臨的主要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並將評估分析結果整合到日常業務中,在應付法規要求之餘,幫助企業的長遠淨零目標得以順利實現。
根據畢馬威(KPMG)於5月發布報告顯示,除了港交所率先將ISSB標準納入其ESG披露框架,其餘亞洲地區亦加快準備政策和指引,以確保該標準的全球一致性,如日本、韓國及新加坡已採用部分標準或處於評估階段。Helena表示:「亞洲地區發展的步伐加快,但現時本地或區域性碳數據上仍存在不足,未來要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以迎合投資者對氣候信息的要求。」
(本文獲地球新聞網絡亞太媒體資助項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