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兩間無印良品公司的糾紛再有新進展。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即北京無印良品公司母公司,下稱棉田公司)起訴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和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下稱日本無印良品)商業詆毀勝訴,須賠償北京無印良品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開支,合共賠40萬元人民幣(下同)。
事實上,兩家公司關於無印良品的商標糾紛爭議已持續多年。早於2015年4月,因認為日本無印良品在毛毯、床罩、床褥、枕套等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構成商標侵權,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無印良品公司作為共同原告,將日本無印良品告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要求被告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法律責任。2017年,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標侵權行為成立。除停止侵權、賠償原告40多萬的損失外,還要求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中國地區實體門店發表為期30天的聲明。
日本無印良品不服上訴,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京民終172、173號民事判決書,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原判決。同年11月,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及線下實體門店發布聲明,稱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標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棉田公司因此再向日本無印良品提告,認為其編造謠言並構成商業詆毀,要求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因商業詆毀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300萬,同時賠償公司因制止侵權行為支付的合理開支10萬元,此外請求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在天貓和京東的官方旗艦店、官方微信公眾號以及中國所有實體門店、經濟日報、鳳凰網連續一個月發布聲明以清除影響。
今年7月,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判日本無印良品敗訴,再判日本無印良品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費30萬元,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師費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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