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公告,譴責遠大國際期貨未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罰款800萬元,吊銷遠大負責人梁本有的牌照八個月,即日生效。
證監會公告指,遠大未有對103名客戶的交易指示系統作過盡職審查,故未能妥善評估、管理與相關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證監會指,識別到存入四名客戶帳戶內的款項,與其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不相稱,斥遠大聲稱知悉該等異常情況,卻未能證明曾就有關存款作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所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表示,發現遠大未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導致其未能偵測出在九個客戶帳戶內進行的100,989項自我配對交易。證監會強調,遠大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並不足夠或成效不彰,未有確保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和《操守準則》,遠大的缺失乃歸因於梁未有履行身為負責人員及遠大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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