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增長組合」投資委員會決定任命五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為次輪普通合夥人,為「香港增長組合」作策略性投資。
與首輪任命一樣,政府沒有提及有關機構的名稱,僅指它們均以香港為總部,或在香港設立了一定規模的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獲委任的機構均在投資『與香港有關連』項目擁有豐富經驗,當中包括香港以至粵港澳大灣區的項目。憑藉這些機構跨行業及投資類別的專業能力經驗,我們有信心這些機構的參與可為『香港增長組合』建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今次介紹5間機構的聲明與上次大致相同,但上次形容「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均具備廣闊的視野及跨界別投資能力,每家現時管理超過千億港元的資產」,今次的5間則沒有,反而今次介紹提到「香港以至粵港澳大灣區的項目」。
陳茂波於今次的聲明指,「政府至今已任命8名普通合夥人,他們過往聚焦投資的行業範疇十分廣泛,包括科技、醫療保健、物流及供應鏈管理、工商及金融服務、消費品等。我們將繼續致力物色具質素的合作夥伴,為香港的未來投資,並會緊密監察獲委任普通合夥人的表現」。
政府設立「香港增長組合」,目的是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長遠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的同時,爭取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
政府在去年2月接納專家小組的建議,在「未來基金」撥出10%的款項設立有關投資組合,作策略性投資於「與香港有關連」的項目,旨在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長遠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同時爭取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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