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引述今年1月4日保監局去信泰加保險(6161)的文件報道,曾要求泰加將資產調回公司銀行戶口,不過,泰加提供發出調回指示的文件後,被證監發現其撤回指示,引致保監局認為是「明目張膽」的違反指示。
報道引述文件指,保監去年10月已要求泰加保險將逾1.54億美元(約12億港元)的資產,從離岸私人貨幣戶口調回至公司銀行戶口,泰加曾提供文件指已指示券商調回資產,證監會發現,泰加其後撤回指示。
保監局認為,新證據是「明目張膽」違反指示,亦提醒不遵守規定是犯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另個人可另處監禁2年。保監局將開記者會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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