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表示,就會計師劉少華因犯有不名譽行為而譴責他,要求他繳付公會費用1.5萬元。劉少華承認此個案中之事實及違反《專業會計師條例》之處。
公會指出,劉少華於2020年12月被判觸犯刑事恐嚇罪,該項定罪令劉少華本人、公會或會計界聲譽受損,因此犯下《專業會計師條例》中的不名譽的行為。
翻查資料,劉少華在反修例運動中,聲稱不忿警方打學生、7.21襲擊等,去年8月15日元朗警署鐵閘外放置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嚇吓啲警察」,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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