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集中供地」政策微調,集中公告後可「分散供應」。據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報導,昨日(2月2日)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規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的文件在坊間流傳,要求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年度供地計劃,分批次公開未來一定時間段內擬出讓地塊的詳細清單,每次對應的擬出讓時間段原則上不少於3個月,給市場主體充足的時間預期預判。而清單內的地塊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可以一次或多次發布出讓公告,有序組織出讓,並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全部推出。
不過,最新自然資源部在今日(2月3日)回應指,上述文件是自然資源部印發的,對地方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的指導文件,但並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優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發揮充分公開披露信息對于穩定和引導市場預期的積極作用, 網傳取消集中供地制度的消息是誤讀。
在內地樓市熾熱之時,內地以「房住不炒」作為長期堅持的政策定位,在2021年初自然資源部推出「兩集中」供地政策。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按照要求,原則上發布出讓公告全年不得超過3次,時間間隔和地塊數量要相對均衡。政策率先在22個重點城市進行試點,由於與以往分散式供地存在明顯不同,這一變化也被業內稱為「零售變批發」。由於集中供地變相成為內房企業資金實力的考驗,令大部分企業參與積極性繼續降低,藉此壓抑地價。
對於今次政策調整,銀河聯昌證券中港房地產研究主管鄭懷武認為主要是政府在需求端進行調整,因以往地價高企時,集中供地是「一次過推幾十幅地,令發展商唔好搶高地價」,但現時市況差下,好多民營發展商在樓價、地價下滑後都無意欲拿地,故以往集中供地的政策目已不存在,所以重新可以分散供應。
報導指,上述文件已獲多方證實,當中東部某省份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已經接到上述通知,並針對相關的要求做了安排和部署。報導指,此通知意味著實行了兩年的土地出讓「兩集中」制度,正在發生調整。按照《通知》規定,各地仍需集中發布土地出讓信息,但不再要求集中組織出讓活動。
據報導,上午的《通知》印發時間為2022年12月8日,落款為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而現行的集中供地制度主要在全國22個城市進行試點,此份通知由自然資源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布,並向所有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要求的,意味著新的土地出讓政策覆蓋了所有城市。
該最新《通知》指出,各地應於每年四季度啟動編制下一年度的供地計劃,最遲於計劃年度的3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在計劃編制中,各地要將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交易量以及對應的住宅建筑面積,作為測算下一年度供地計劃總量的參考。
通知又強調,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長、土地流拍率高、市場需求明顯不足的城市,應當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其中已供應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積超過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應當從嚴壓縮計劃規模直至暫停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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