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引述消息報道,華興資本(1911)董事會主席包凡失聯,使作為債權行的內地銀行頗感意外,部分銀行就此事向華興資本進行業務問詢,以評估與這家公司的業務往來。
報道引述消息指,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和招商銀行等債權行要求華興資本提供有關包凡境遇的更多信息,以評估貸款及其他業務往來風險。一些銀行近期還通過司法渠道確認包凡的處境。華興資本與銀行一直保持業務往來,上述評估並未觸發銀行要求其馬上償付貸款。
不過報道亦指出,華興於2021年5月與中信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南洋商業銀行等簽訂3億美元銀團貸款,條款包括倘若包凡不再是華興資本第一大股東,或不再擔任董事會主席,主要貸款人可取消其承諾並要求強制還款。
報道指,事發突然性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內地商業環境缺乏透明,即使像銀行這樣與政府部門有密切聯繫的主體有時也會不明就裡。
華興資本、浦發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和招商銀行暫未回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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