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東區裁判法院就楊得心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交易,以使用欺詐計劃的控罪,將審訊日期定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
是次為證監會首次就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交易以使用欺詐計劃的控罪提出檢控。
證監會指稱,在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間,楊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使用欺詐計劃,以欺詐或欺騙其經紀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當中包括就其證券交易向該公司遞交一份虛假的中央結算交收指示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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