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詳情,申請人須擁有不少於3000萬元淨資產,獲許可投資資產類別,新增寫字樓與工廈等非住宅房地產,上限1000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由於考慮到申請人可能會在港開設業務,需要辦公室,故把非住宅房地產投資納入CIES。至於住宅方面,由於涉及民生及市民福祉,所以決定不納入容許投資類別。
許正宇又指,與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同類計相比,香港的投資門檻在數字上有競爭力,加上本港教育制度、質素等背後配套都享有很高聲譽,相信香港對投資者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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