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遭上交所公開譴責處分,因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並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和2022年年度報告。
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恒大地產應當於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於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年度報告,但恒大地產遲至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報告。
另經查明,恒大地產及相關責任人最近 12 個月內曾因未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但恒大地產未能及時對相關信息披露違規進行整改,並再次發生同類型違規情形,構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 規定的從重處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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