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引述專業人士報道,儘管中證監尚未對牽涉恒大地產涉嫌欺詐發債208億案的相關中介追究責任,但並不意味這些機構不需承擔責任。
報道稱,恒大地產5期債券的發行,中信建投為其中4期的唯一主承銷商;中誠信國際作為受托資信評級機構,對5期債券及發行主體都給出了最高的AAA評級;羅兵咸永道則對恒大地產2019、2020年年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行人律師為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針對中信建投等中介機構在恒大地產欺詐發行案中的責任問題,多名律師和財會審計專家表示,鑒於該案所涉財務造假金額巨大,中證監應對中介機構進行調查,若中介機構存在未能「勤勉儘責」情形,可能要被證監會處罰並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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