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公告,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取得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內(含1.2萬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萬元以內(含1.5萬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
此前,中國商務部公布,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在《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機制下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相關內容納入《CEPA貨物貿易協定》。
商務部表示,具體措施由業務主管部門對外公布實施。現時訪港內地旅客每次入境免稅額為5000元人民幣。此前有消息指,由於需顧及其他省市,估計提高後的免稅額可能低於3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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